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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漆廢氣概述 噴漆廢氣來源于噴漆作業中使用有機溶劑和稀釋劑的揮發,而有機溶劑不會隨著油漆附著在噴漆物表面,在噴漆和固化過程將全部釋放形成有機廢氣。在噴漆過程揮發的二甲苯廢氣量約占稀釋劑用量的30%,另有70%在烘干過程揮發。 噴漆作業中有機溶劑霧化后形成的顆粒懸浮物極易散發到周圍的空氣中,污染空氣。對被污染空氣中的漆霧的收集和處理、改善噴漆環境、達到環保排放要求的主要方法。 噴漆廢氣成分 噴漆廢氣的主要成分是苯、甲苯、二甲苯、己烷、庚烷、甲基乙基酮、乙酸乙酯、四氯化碳等,主要是“三苯類”、揮發性有機廢氣(VOCs)的處理。 噴漆廢氣處理方案設計原則 (1)協助企業采用科學合理的收集方式,在達到收集效果的前提下,盡量減少氣量。 (2)積極穩妥地采用新技術、新設備,結合企業的現狀和管理水平采用先進、可靠的污染治理工藝,力求運行穩定、費用低、管理方便、維護容易,從而達到徹底消除廢氣污染、保護環境的目的。(2015-01-01) (3)妥善解決項目建設及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避免二次污染。 (4)嚴格執行現行的防火、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等國家和地方頒布的規范、法規與標準。 (5)選擇新型、高效、低噪設備、注意節能降耗。 (6)總平面布置力求緊湊、合理通暢、簡潔實用。盡量減小工程占地和施工難度。 (7)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設計規范、標準,重視消防、安全工作。(GB16297-1996) (8)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要求對工業污染進行治理,充分發揮建設項目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噴漆廢氣處理工程范圍及標準 >>工程范圍 (1)設計方負責廢氣處理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以及相關管路的設計。 (2)設計方負責對業主單位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 (3)業主單位負責項目配套的公用工程,包括電源、水蒸氣、壓縮空氣、循環冷卻水等。 >>技術要求 (1)本工程不考慮征地,利用原廠用地,不能嚴重影響生產; (2)采用成熟的廢氣處理工藝,要求技術安全可靠、經濟合理; (3)副產品的處理,不應產生二次污染; (4)所有的設備和材料是新的; (5)觀察、監視、維修簡單; (6)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 (7)節省能源、水和原材料; ◆噴漆廢氣處理排放標準◆ 廢氣排放標準執行二級標準,參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規定,廢氣排放標準如下表: 噴漆廢氣處理方案定制依據 (1)業主提供的與項目有關的資料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01-01)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6-01-01) (4)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 (5)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 (6)《國家環境保護“十三五”計劃》 (7)《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8)《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 (9)《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規范》(GB50483-2009) (10)《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019-2003) (1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12)《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2009) (13)《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排放標準》DB13/2322-2016 (14)深圳天浩洋環保公司治理類似項目工程取得的經驗 |